为了维护兰山县城中心城区的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缓解拥堵,优化环境,减少污染,兰山县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某些类型的货运车辆实施限时驾驶限制。
每日的限行时间为早上7点到晚上10点。驾驶员需要合理安排他们的出行时间或选择绕行。
限行区域包括兰山大道以东、南平路以南、古城路和城东路以西、城东南路和舜乡路以北的中心城区,以及塔峰东路以南、舜水路以北的特定区域。舜水路、工业大道、五里大道、三中路和工业二路的部分路段也纳入了限行管理。
限行措施主要针对车身长度超过6米、宽度超过2.2米、高度超过2.8米的大型和中型货运车辆,以及轮式工程机械。此外,还包括一些小型但具有较高风险、较高污染和较高排放的车辆,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工程运输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大型和中型货运车辆,如军警、消防、医疗和应急救援车辆,不受此限制。
驾驶员必须遵守限行通知的规定,违反者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在限行时段内确需进入县城中心区的货运车辆,如市政工程车辆、供水、燃气、通信、电力抢修车辆、交通救援车辆、环卫车辆、绿化车辆等,可以向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限时驾驶禁令车辆通行证。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个人可以通过移动交通管理'12123'APP申请限时驾驶禁令车辆通行证,企业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或者直接前往兰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南平路245号)现场申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并满足公众的出行需求。希望所有驾驶员能够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安全、顺畅、环保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