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主城区道路的卡车运输管理,提升空气质量,优化商业环境,确保道路安全顺畅,山东省安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主城区内重型和中型卡车以及危险物质运输车辆的通行进行限制。以下是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主城
区道路指的是东外环以西、西外环以东、南外环以北、北外环以南的区域,但不包括这些环路本身。
限制对象主要是总质量4.5吨(含)及以上的重型和中型卡车以及危险物质运输车辆。
除了危险物质运输车辆和工程运输车辆外,城市配送车辆可以在每天凌晨0点到6点之间无限制地进入主城区进行物流配送,并且不需要办理通行证。然而,在其他时间段,必须提前申请通行证并根据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通行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在线通过“交通管理12123”或关注“安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公众号,按照系统提示操作;线下,可以前往安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城市和北部中队进行现场办理。
在重度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将执行特别的法规。
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在主城区四环路上设置了69个禁止货车通行的标志牌,以提醒车主绕行。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对于违反通行限制的货运车辆,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将通过智能监控设备进行抓拍和现场查处,并依法予以处罚。
请车主和驾驶员理解并配合这些通行限制措施,并合理安排车辆的行驶路线。
以上是通行限制措施的主要内容,希望广大车主能够遵守规定,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和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