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护饮用水源地,防止水源受到污染,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我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水源保护政策,决定对我们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道路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管理。以下是通告的具体内容:
1. 限行的车辆包括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车辆。
2. 限行区域指的是上述车辆不得通行的区域,具体区域详情见相关情况表。
3. 我们在限行区域和道路周边设置了禁令标志,严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限行路段。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驾驶员,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我们呼吁所有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确保行车安全。
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