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5月29日的江门,一场意外的检查揭示了一起危险货物运输的违规行为。在新会区S272牛古田路段,执法人员拦下了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车牌号为粤TP9***。驾驶员谭某递上了运单和安全卡,上面赫然写着:5瓶乙基乙炔气瓶。然而,车厢内却堆满了80余瓶各类工业气体气瓶,每一瓶都标着“危险货物2类易燃气体”的醒目字样。
押运员的名字和起运地在运单上清晰记录,但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押运员变成了谭某本人,而起运地和装货人也与记录不符。这一切,都是某气体有限公司的所作所为。
执法人员迅速行动,通知中山某物流公司协助调查。公司委托人解释说,由于车辆众多,车次频繁,录入运单的工作人员不慎将其他运单的信息错误录入,导致了这场混乱。但这样的疏忽,已经触犯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经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违反了规定,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对粤TP9***轻型厢式货车的违规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这起事件不仅是一次违规的教训,更是对安全运输规则的一次深刻提醒。在物流繁忙的今天,每一个细节都关乎生命安全,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