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1月份起,山东、广东、贵州、辽宁、河北、陕西、甘肃等省出台新规,严查柴油车超标排放、调整绿通车车辆合法装载界定标准,增加禁行范围。
陕汽重卡M300卡车
11月1日起山东省严查超标排放柴油货车
山东省环保厅、公安厅、交通厅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2017年11月1日起,公安部利用卡口系统、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黑烟抓拍系统等各种途径,严查超标排放的柴油车,并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进行处罚。
通知要求,公安部门对7个传输通道城市建成区及重型柴油车主要交通干道划定总质量12吨以上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限行区域(加装DPF的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除外)。
其中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提供营运货车集中停放地名单,检查颗粒物捕集器(DPF)的加装情况。
环保部门负责检测车辆排放达标情况、检查车用尿素添加情况,公安部门负责查处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检的车辆。
11月1日起危化品车辆过境广州需备案
10月26日,广州市安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最新颁布的《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解决了此前多项管理上的难题,并要求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过境车辆,要在广州的公安部门备案,并不得进入中心城区。
11月1日起贵州省禁售低于国五标准柴油
10月25日上午,贵州省发改委、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召开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相关会议。
会上决定,11月 1 日起,贵州将禁止销售低于国V标准的普通柴油,即全省将全面供应国 V标的普通柴油。与车用柴油不一样,普通柴油主要用作拖拉机、农用车、内燃机车、工程机械、船舶和发电机组等压燃式发动机的燃料。
11月1日起辽宁省调整绿通车车辆合法装载界定标准
根据关于辽宁省高速绿色通道车辆合法装载界定标准通告,规定从11月1日起,绿通车车辆合法装载界定标准调整为:
两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吨(含,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三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7吨(含);
四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吨(含);
五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3吨(含);
六轴及以上货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含)。
考虑合理误差计量情况,将超限在5%以内的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视为合法装载。同样享受免费政策。
11月1日起陕西省绿通车辆超限不再免费
陕西省机动车不再粘贴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62号)精神,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印发通知,陕西省自11月1日起,对超限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再执行绿色通道免费通行政策。希望拉运鲜活农产品的司机朋友,规范装载,合法运输,避免超限运输而无法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另外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环保厅、公安厅、质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的通知》(陕环函〔2017〕792号),决定于2017年11月1日起,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在用机动车辆停止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今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在用机动车,车窗前不再粘贴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11月1日起济青高速北线、荣乌高速公路东营境内禁行5轴及以上货车
从山东高速交警一支队获悉,11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济青高速(北线)全线(即G35济广高速K0至K22+210,G20青银高速K36+388至K323+350),禁止五轴及以上货车通行(除了为服务区运送石化油气的货车外)。因施工需要将对5轴及以上货车实施禁行。
G18荣乌高速公路东营黄河大桥自2017年11月1日至12月1日实施伸缩缝维护作业。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荣乌高速公路东营境内,即垦利收费站以南(K491+500)至疏港枢纽立交以北(K509+500),含黄河大桥,五轴及以上货车禁止通行。
11月1日起甘肃G30连霍高速天定段禁行3轴及以上货车
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的通告,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6月10日,连霍高速(G30)秦州隧道(天水市甘谷县境内)单侧隧道将进行全封闭施工,并对定西驶往天水方向的三轴(含三轴)以上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甘谷驶往天水方向的所有车辆进行交通管制。
绕行线路:
(一)新疆及我省河西地区驶往陕西方向的三轴(含三轴)以上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由连霍高速公路(G30)双塔枢纽立交驶入定武高速公路(G2012)营双段,经宁夏中卫、固原沿福银高速公路(G70)通行。
(二)青海驶往陕西方向的三轴(含三轴)以上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由京藏高速公路(G6)经宁夏固原沿福银高速公路(G70)通行。
(三)兰州驶往陕西方向的三轴(含三轴)以上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由青兰高速公路(G22)经宁夏固原沿福银高速公路(G70)通行;兰州驶往天水、四川方向的三轴(含三轴)以上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由天巉公路(G310)通行;兰州驶往陇西方向的三轴(含三轴)以上货车和危化品运输由S209公路通行。
(四)陇西、武山驶往天水方向的所有车辆,由甘谷收费站驶出连霍高速公路(G30),经麦甘(麦积区至甘谷县)公路通行。
东风商用车
11月1日起国Ⅰ、国Ⅱ车禁入石家庄主城区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文件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起,石家庄市对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
自11月1日起,对违反通告规定通行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100,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