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河北省车管所对省内17.5米重型平板挂车采取重点监督检验措施。同时,对17.5米重型平板挂车不再开发异地年检委托书,为防止异地长度为17.5米的重型平板半挂车逃避管理,采用替车检验情况的发生,河北各市车管所对外市车辆已经不予以检验。这意味着17.5米重型平板半挂车在河北已经不能异地进行年审了。
17.5米重型平板挂车不再开发异地年检委托书
以下为秦皇岛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关于停止长度为17.5米重型平板半挂车检验的通知关于停止长度为17.5米重型平板半挂车检验的通知
秦皇岛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原文件
全市各安检机构:
为切实加强重点车辆的管理,消除重点车辆源头隐患,加强重点车辆的年度检验工作,杜绝替车检验,套牌车上路等违规、违法问题发生,省内其他地市车管所来函,针对长度为17.5日的重型平板半挂车要求采取重点监督检验的措施。因现省内车辆检验已取消委托,为防止外市长度为17.5米的重型平板半挂车逃避管理,采用替车检验情况的发生,故对此类车辆不予进行检验,且从通告下发之日起立即执行。
秦皇岛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