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近三年全国各地都在治超。
对于治超政策下发司机的反响都是很赞同!但最近有很多货车司机都反映:有些地方治超并不是按统一标准进行!弄的卡友很慌乱!
交通部现在正式发布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全国超载超限认定标准。
具体内容如下:
1、各地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认定标准,不准自行解读上下浮动,随意调整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2、各地必须执行超载不允许上高速的政策
3、禁止以罚代卸等不规范执法
4、全国治超称重系统全国联网,实现执法信息共享
5、严肃处理不规范执法的路政
特别强调了:部分地区依然未严格执行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部分高速公路对超限30%的车辆仍然按照基本费率计重收费。导致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治超标准不一致,不同省份执法力度不统一等问题。
未按标准执行的地区,9月底前全面整改!
对于运输车辆的载重规定为:
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吨(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5吨;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7吨;
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吨;
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3吨;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6吨。
不过政策下发后,卡友苦啊!还没装货就超载,到底什么情况?
在部署工作开展前,暂不对外廓尺寸进行检查。
载运标准集装箱的挂车列车的整治工作另行部署,在专项整治前,重点检查其车货总质量是否超过限载标准的行为,暂不对外廓尺寸进行检查。
低平板半挂车运输普通货物的整治工作另行部署,在专项整治前,重点查纠其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和假牌套牌违法行为。
划重点!划重点!罚款了!
(一)违反长宽高的规定: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吨的,予以警告;超过1吨的,每超1吨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有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卡友们最希望看到的是,合理整治!!
毕竟现在整个市场形势都不好,搞运输也没有了以前的风头,现在说多了全是泪啊!
多拉快跑也不是长久之计,毕竟是安全第一、生命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