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公安部办公厅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货车检验政策相关通知
本次政策下发,务必落实五大方面:(第三条与第五条划重点!)
一、限时推进“两检合一”式检验检测机构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
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两检合一”改革,2018年10月15日前,具备安检、综检“两检合一”资质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即同一企业法人,同时具备安检、综检两项资质认定)必须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
二、公开货运车辆“两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2018年10月10日前,省级交通运输、公安、质监主管部门要通过政府部门网站、微信公众账号、新闻报刊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本省份具备安检、综检“两检合一”资质的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名录、联系电话及经营地址,为广大车主就近检车提供便利。
三、逐站签署“两检合一”改革政策落地承诺书
2018年10月15日前,各地市级交通运输、公安、质监部门要将本地区检验检测机构承诺书签订情况向省级三厅局报备,确保实现本省份检验检测机构全覆盖。
四、全面实施货车车主“交钥匙工程”
车主到“两检合一”式检验检测机构后,只排一次队、只交一次费,全部货车安检、综检检验检测事宜由检验检测机构工作人员一次性办结,同时取得安检、综检两份检验检测报告,对同一检测项目不得重复收费。
五、加大检验检测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质监部门要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公开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并签署承诺事项,在办事大厅、等候区域等场所悬挂标语、设置展板,宣传改革政策,公示合并的检验检测项目,主动接受监督。
政府承诺,2018年12月31日前,确保实现15个以上省份实现省内综检联网和异地年审。2019年12月底前,全国实现货运车辆综检全国联网和通检。并禁止指定或变相指定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机构。
可以说,政策的严格下发,大大地简化了货车检验检测服务流程。对于广大货车司机来说是极大的利好,为各地政策落实的实施提出了清晰的目标和时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