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4日获悉,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率。
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通知表示通过新建道路、规划可行驶路线等方式,制定重型车辆绕城方案,依法明确国三标准及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高污染车辆进入城市建成区。2019年底前,在全省地级城市主要进出口、高排放车辆通行主要道口安装“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在省内主要大型企业货运车辆出入口开展安装尾气遥感监测试点工作。(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继续做好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2018年起,兰州市试点开展国一、国二标准汽油车和国三标准柴油车淘汰工作。2019年起,嘉峪关市、金昌市、白银市、天水市逐步开展淘汰工作。2020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淘汰任务,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信委配合)
筹建省级、兰州市机动车尾气监控中心,积极发挥机动车排气监管平台作用,全面实现机动车环检和安检同步。环保和公安等部门联动,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规范环检机构审核认证,严把检测质量关。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牵头,省质监局、省工商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