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货运车辆“野蛮驾驶”专项治理行动。警方称,为了多拉快跑,一些货车驾驶员经常肆意闯红灯、超速行驶、逆行、超载行驶、故意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
河南开展货车“野蛮驾驶”专项治理行动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说,行动期间,每月5日、15日、25日为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全省各地交警部门要依托交通安全执法站、公安检查站,加大对货运车辆超速违法的现场查处力度,在严格进行依法处罚的同时,对违法驾驶人现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并将违法信息抄告车籍地交警、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以及货运企业。
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全省交警部门要严格落实货车肇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肇事事故的驾驶员、车主、运输企业等相关过错方,将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对因货运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发生的,并且其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将追究货车肇事驾驶人、运输企业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车辆实际所有人安全生产刑事责任。
14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一起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案例。3月11日,郏县司机郭某驾驶擅自改型的豫D92657货车违法行车,与电动车相撞,导致4人死亡事故。目前,肇事司机郭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车辆共有人高某、郝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郏县豫通运输有限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朱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郏县交通运输局3名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被郏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