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法部门大改革,取消路政运管。清理临时工,罚款收缴改革。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后称《意见》)。
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
12月11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听取贯彻落实《意见》,并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出了部署。
取消路政运管 整合执法队伍
整合职责和队伍。将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交通运输部门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取消路政运管
目前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有路政、运管等7个门类,或是法律授权,或是地方授权,或是受交通部委托,执法模式非常分散,罚款途径多,服务途径少。
交通运输执法机构
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造成力量分散、执法成本高,难以形成合力,随之伴生的是机构膨胀、人员超编。各地执法机构在机构级别、机构名称、权力取得来源等方面各不相同。特别是多家执法机构上路或下水、处罚标准不一、重复执法、以罚代管,屡屡受到社会诟病。
这一时期,最为突出的就是在公路上对卡车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公路“三乱”问题。
“公路三乱”不仅仅是社会问题,更是体制问题,根源便是编制混乱,毒瘤丛生。
今后体制改革后,7个路面执法机构合成一支队伍,统一管理,有效避免了重复罚款、混乱收费、办事推诿等问题。
列入财政预算 禁止罚款创收
综合执法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与交警不同,此前路政等部门是没有财政来源的,通俗点说就是“自负盈亏”,除了通过办证等服务类目收费外,最直接的财政来源就是罚款,这也是路政罚款动辄五千一万的原因。
对执法人员来说,起码工资有了财政部门的保障。但既然吃上了“皇粮”,也就不准自己“觅食”了。
改革实施后,重组的交通执法部门有了政府财政预算,不缺钱发工资了,也就没有了迫切的“创收任务”。
因此,未来的交通执法罚款金额或将大幅度降低,在卡团看来,更多的会转向追溯源头、纳入征信等手段实施处罚。
严格管理队伍 清理临时人员
严格队伍管理。严把人员进口关,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执法队伍,严禁挤占、挪用本应用于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
“出事了都是临时工干的”,这句话马上就要成为历史,清理临时人员是对执法资格的规范,更是对执法门槛的提高。
对于有资格执法的在编人员,将组织常规培训和定期考试,严格管理和把控执法规范,改善执法队伍形象,同时开放统一举报渠道,对唯一一支执法队伍进行全社会监督。
根据机构改革总体时间表,省级改革在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落实到位,市县级的改革在2019年3月31日前基本完成。
12月18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上表示:“遵循十九大步伐,坚持交通强国的宏伟目标,将改革进行到底”,可见改革的决心!
以往的经验看来,光是治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做出改革,从源头做出改变!
我们总说“好经被坏和尚念歪了”,改革后只有这“一座庙”,直接断了和尚的后路,这经只能好好念!
路政运管被撤,临时工被清理了,罚款创收将成为历史!货运行业也必将受其影响,产生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