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城市道路水平已发生了根本改变,但原有载货汽车进城吨位限值、载质量利用系数的规定,已不符合当前城市发展和物流需求实际,导致了载货汽车挂牌难、罚款多、资源浪费、车主抱怨、政府头疼等一系列新的矛盾,增加了全社会的运营成本。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五征集团董事长姜卫东在两会上就货车进城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五征集团董事长姜卫东
1.合理调整载货汽车进城吨位限值,全国统一标准,实现有序管理。全国统一将载货汽车进城吨位限值由总质量4.5吨(载质量约2吨)以下调整为总质量7.5吨(载质量4.5吨),并准予C证驾驶。
2.建议载货汽车大部分路段不限行,特殊路段限行,尽量缩小货车的限行范围
货车司机是全社会的搬运工,然而他们面临的生存现状却与他们的付出不成正比,货车到处限行,不仅无法提高货车司机的收入,还会影响货运行业的发展;为了更好,更准确的提出有利于货车司机的建议,为此,他在建议中特意分析了目前中国货车面临的严峻的现状及特点:
当前,进城载货汽车挂牌难、罚款多,运输业户难以维持生计,群众普遍意见很大。
1.政出多门,载货汽车挂牌进城标准要求和数值不一致。
工信部将载货汽车划分为N1类车型(总质量M≤3500kg)、N2类车型(3500kg<总质量M≤12000kg)、N3类车型(总质量M >12000kg),并限定了不同的载质量利用系数;公安部规定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可挂蓝牌进城;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进城载货汽车载质量为2吨、1.5吨、1.25吨、1吨、0.75吨、0.5吨以下,标准不一。
2.载货汽车进城吨位限值太低,难以满足城市发展和物流需求,使罚款成为合法的理由。
载货汽车进城吨位限值太低,与城市物流发展相悖。如:0.5吨限制标准,这是人力车或乘用车的载货能力,是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制定的标准。如此低的进城吨位限值标准,在当前城市物流多样化的情况下,运输业户不可能不超载,成了典型的行政管理的笑话,使得罚款成为合法理由,足以说明载货汽车进城管理的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