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淄博市高速交警大队获悉,为加强S29滨莱高速公路淄博至莱芜段改扩建工程期间通行安全管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淄博市公安局、莱芜市公安局决定自2017年6月15日起,对滨莱高速公路淄博西莱芜段通行车辆实施限速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山东滨莱高速
(一)限速限行路段为S29滨莱高速公路与G20青银高速公路枢纽至S29滨莱高速公路与G22青兰高速公路枢纽(桩号K59+216---K130+253),途经淄博、莱芜两市;
1、由北往南:S29滨莱高速公路淄博西枢纽至莱芜枢纽段主线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封闭施工期间,桓台、淄博新区、淄川、博山、和庄及苗山收费站莱芜方向封闭;
2、由南往北:S29滨莱高速公路莱芜枢纽至淄博西枢纽段主线限速限行。
(1)小型车辆限速80公里/小时、大型车辆70公里/小时;
(2)危险物品运输车、车辆运输车、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车禁止通行;
(3)为服务区运送石化油气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规定时间由就近收费站驶入及驶离高速公路。
(二)限速限行时间2017年6月15日12时至2018年6月15日12时。
(三)运输企业根据限速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
(四)因施工需要,临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另行发布相关通告或信息。
(五)违反限速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想先关规定对驾驶人及相关运输企业实施处罚。
(六)自2017年6月15日12时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6月15日12时。
滨莱高速公路淄博西至莱芜段全线交通管理措施
一、北向南管理措施 :根据滨莱项目1月19日交通组织方案专家审查意见、5月19日交通封闭方案专家审查会意见,经淄博市公安局、莱芜市公安局批准,决定自2017年6月15日起,滨莱高速公路淄博西至莱芜段全线北向南半幅主线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封闭施工期间,桓台、淄博新区、淄川、博山、和庄及苗山收费站莱芜方向封闭;
(一)分流点设置
1、采用三级分流的方式引导车辆提前绕行,具体如下:
(1)一级分流点为荣乌高速鲁冀界省界站,省界站设置施工预告标志提醒行驶车辆提前做好绕行。
(2)二级分流点为主线高速公路分流:机场枢纽立交、小许家枢纽立交、G2枢纽立交、沙洼枢纽立交、杨柳雪枢纽立交等,主线高速公路设置施工预告标志、施工警示标志。
(3)三级分流点为施工段分流点;主要是淄博新区互通、淄川互通、博山互通增设施工预告标志及限速限行公告牌。
(4)收费站分流:主要在二级分流点区间内的收费站设置施工预告公告牌提醒过往车辆绕行,其中涉及章丘收费站、邹平收费站、周村收费站、滨城收费站、滨州收费站等12个收费站。
(5)服务区分流:主要用于发布封闭信息提醒过往车辆;服务区包括无棣服务区、滨州服务区、高青服务区。
二、南向北管理措施:
(一)限速:S29滨莱高速莱芜枢纽至淄博西枢纽主线南向北段小型车辆限速80公里/小时,大型车辆限速70公里/小时。
(二)限行车辆:危险物品运输车、车辆运输车、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车禁止通行。
(三)分流点设置
1、南向北段将设置限速限行及违章抓拍的各类交通设施,并采用三级分流的方式引导车辆提前绕行,具体如下:
(1)一级分流点为京沪高速鲁苏界省界站,省界站设置施工预告标志提醒行驶车辆提起做好绕行。
(2)二级分流点为主线高速公路分流:博莱枢纽立交、竹园枢纽立交、新泰枢纽立交、莱芜枢纽立交、港沟枢纽立交、马站枢纽立交等设置施工预告标志、施工警示标志。
(3)三级分流点为施工段分流点:和庄互通、苗山互通,增设施工预告标志及限速限行公告牌。
(4)收费站分流:主要在二级分流点区间内的收费站设置施工预告公告牌提醒过往车辆绕行,其中涉及诸葛站、张家坡站、沂源东站等26个收费站;
(5)停车区、服务区分流:主要用于发布信息提醒过往车辆;包括京沪高速沂南服务区、新泰服务区、莱芜服务区等7个服务区,京沪高速(新泰停车区)、青兰高速(诸葛停车区、莱芜停车区)等3个停车区,停车、服务区设置限速限行公告。
2、上跨桥拆除全幅封闭分流点设置
(1)主线高速封闭分流点:设在博莱枢纽立交,距离封闭匝道位置2km处开始设置禁行标志、临时诱导标志、施工路栏、预警标志牌。
(2)收费站封闭分流点为滨莱高速苗山站、和庄站、博山站、淄川站、京沪高速青驼站等30个收费站进口位置设置封闭公告牌,其中滨莱高速苗山站、和庄站、博山站、淄川站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