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4日零时到11月8日,天津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响应,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11月4日零时至当天下午15时,交管部门通过在全市各道路沿线设置的168处日间岗位现场拦截和电子警察摄录,共查处闯限“单尾号”中型、重型货车3208辆。
Ⅱ级(橙色)响应期间,中重型载货汽车在天津行政区内实施单双号限行
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提示,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冬季提前供暖等因素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1月4日至8日可能出现连续4天的区域重污染天气过程,且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严重污染。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天津自11月4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响应,在天津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该措施将持续到11月8日。
违禁车辆将被处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
交管部门将通过路面电子警察摄录及交警路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24小时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中型、重型车辆依法进行查处。提示上述两类货车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违法、违规上路。一旦违法闯行将被处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
据现场交警介绍,被查处的违禁车辆,须在附近停车场就近停放,至当晚24时后才能上路行驶。交管部门表示,此次限行规定实施后,驾驶中型、重型货车的驾驶人,还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天津行政区域(包括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新五区、滨海新区各区所有道路,以及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等区域)均实行该限行措施。二是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 重污染天气下将采取响应措施 单双号限行今年冬天可能多次实施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于2017年10月25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预测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启动Ⅳ级响应。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启动Ⅲ级响应。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启动Ⅱ级响应。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启动Ⅰ级响应。
Ⅲ级响应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Ⅱ级响应措施:中重型载货汽车单双号限行
Ⅰ级响应措施:机动车单双限行、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是一个长期执行的政策,所以卡友们如果要经过天津的话,最好先看看当地的天气情况,看看你的车有没有被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