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冬季应急管控措施,保障空气质量,经北京市空气质量达标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城管局、北京市交警支队自2017年12月7日起,联合对渣土车、中重型货车开展尾气抽查工作。
对中重型货车开展尾气抽查工作
职责分工
环保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对拦截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对超标车辆开具限期治理通知书,并负责核实超标车辆复检数据。
城管部门,负责设置工地渣土车出入空检查点:根据环保部门抽查结果,对排放检测不合格的渣土车,暂停渣土运输资格
交警部门,负责设置路面检查点,拦截渣土车、中重型货车,根据环保部门抽查结果,对排放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依据“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实施处罚(违法代码6063,200元不记分)进行处罚。
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安排
处罚措施
1、对超标车辆开具限期治理通知书,并负责核实超标车辆复检数据
2、对排放检测不合格的渣土车,暂停渣土运输资格。
3、对排放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依据“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规定,进行200元处罚。